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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双提升”进行时】——当好“护薪”人,倾力暖民心
时间:2024-01-12    来源:义安区法院    点击数:7087


2014年,丁某某受雇于丁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务工,辛苦工作了近一年的时间后,丁某向丁某某出具了一份欠条,内容为欠到丁某某工资1.4万余元,后丁某某多次催讨未果,无奈之下2016年1月12日向义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2月经本院判决被告丁某应当向原告丁某某支付所欠工资,判决生效后被告丁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原告支付所欠工资。

2016年8月,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立案后,执行干警多次进行电话联系、上门查找,始终没能联系到被执行人,同时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,仅执行到3000元的案款,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陷入僵局。

2023年,申请人丁某某要求恢复该案件的执行,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丁某进行“线上+线下”的财产查控,成功执行到5000千余元的执行案款并退还至申请人丁某某,但因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,执行干警只能先对被执行人丁某进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,并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线索。

2023年12月被执行人丁某发现自己因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而无法购买车票,主动向法院打来电话表示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其的限高措施,执行干警在电话中告知丁某前往法院进行约谈,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,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剩余6400余元案款,至此,这件长达七年的旧案,终于顺利执行完毕。

义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,用足用好各类执行强制措施,用心用力为民办实事,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。

 

文字、供图:徐雪婷